2004年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

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
  1、取院校分为六个批次,即提前批、本科第一批、本科第二批、本科第三批及高职(专科)第
一批、高职(专科)第二批录取院校。
  提前批录取院校为军队、武警公安院校(专业)的本科和高职(专科),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,
原国家教委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或专业;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院校、“211”工程建设院校、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、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;本科第三批为民办高校、成人高校普通班、普通高校的联办校以及公办民助二级学院、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或专业;本科第二批为除上述各批之外的普通高校。
  高职(专科)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(专科)班及普通高等专科学校;高职(专科)第二批为高职
学院、民办高校和电大的普通高职(专科)、普通高校联办校以及公办民助二级学院、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或专业。
  2、关于志愿填报
 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本科、对口职教师资、高职班志愿填报及艺术院校、体育院校的本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,均在高考后、通知高考成绩前的六月中旬一次性进行,普通专科的志愿填报在成绩公布之后。具体办法按我省招生《实施规定》执行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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